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的一般规定、范围、质量要求、立卷、装订、保存、归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监理单位设备监理资料归档管理活动,委托人对设备监理资料归档要求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共计八个章节和四个资料性附录。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归档资料范围、归档资料要求、立卷、装订要求、归档、保存、附录A设备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组卷指南、附录B案卷封面样式、附录C卷内目录样式、附录D卷内备考表样式。
标准适用范围是制造阶段驻厂监理。施工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实际中执行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或施工规范。关键点检验和出厂检验参照本标准执行。各行业制造阶段监理的工作范围及界面可能有所不同,各监理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监造范围及工作界面确定归档资料范围及要求。标准结构执行GB/T1.1-2009要求。标准主体条款分三个层次,既:要求性条款、推荐性条款和陈述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