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机动车检验机构作为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在实际应用中,机动车检验机构在开展检测设备期间核查、检测结果质量控制与分析、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内设备比对和人员比对等工作时,均需进行不确定度评定。
本文件依据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和GB 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并参考CNAS—GL023:2018《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典型参数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指南及实例》编写而成,旨在为机动车检验机构对检测结果进行不确定度评定提供指导,并给出部分检测结果评定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