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TSI 05002-2020 高压液化气体管束式集装箱专项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液化气体管束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管束式集装箱)材料、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要求,充装介质为氯化氢(UN 1050)、氧化亚氮(UN 1070)、六氟化硫(UN 1080)、四氟甲烷(UN 1982)、硅烷(UN 2203)及三氟化氮(UN 2451)。
1.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管束与框架连接的管束式集装箱:
a) 使用环境温度为-40℃~65℃;
b)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为10MPa~25MPa;
c) 气瓶公称水容积为1000L~3000L。
1.3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和水上运输以及用这些方式进行联运的管束式集装箱。
随着我国电子行业和工业气体行业的快速发展,高压液化气体的使用已越来越普遍,用量也越来越大。高压液化气体的运输一般使用管束式集装箱,而国内使用的高压液化气体管束式集装箱很大一部分依赖进口。
为满足国内的市场需求,确保我国自主设计、制造的高压液化气体管束式集装箱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本团体标准在总结高压液化气体管束式集装箱材料、设计、制造、使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制订。
本标准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囊括适用范围内高压液化气体管束式集装箱的所有技术细节。因此,在满足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不禁止本标准中没有特别提及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不涉及任何专利。但本标准的工程应用可能会涉及特定专利,本标准使用者应承担与专利权益相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