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G 0156-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纳滤净水器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T/CAQP015—2020/T/ESF 0001-2020 《“领跑者”标准编制通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绿色高效用能产品专业委员会、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碧小荷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朴道水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楠、徐保峻、白雪、邵佳佳、于若鹏、温卫民、于水利、梁辉、袁功胜。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纳滤净水器“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以纳滤膜作为主要净化元件的净水器产品企业标准评价。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