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G 0153-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反渗透净水器及一般水质处理器
本文件规定了建反渗透净水器及一般水质处理器“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以反渗透技术,获得饮用纯净水的处理装置、供家庭或类似场所使用的一般处置处理器(包括超滤净水器、活性炭净水器等)产品企业标准评价。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T/CAQP015—2020/ T/ESF 0001—2020 《“领跑者”标准编制通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绿色高效用能产品专业委员会、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佛山市美的清湖净水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的清湖净水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施特劳斯水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昆山怡口净水系统有限公司、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艾波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楠、徐保峻、白雪、邵佳佳、勾健、高亮、张恒、姚冠杰、谢交兵、陈少平、陆平、关卫平、胡维杰,赵学智。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