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G 0150-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电动童车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童车“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童车产品企业标准评价。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T/CAQP015-2020/T/ESF 0001-2020 《“领跑者”标准编制通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绿色高效用能产品专业委员会、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河北贝多奇儿童玩具有限公司、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邯郸市贝特佳玩具有限公司、东莞市智乐堡儿童玩具有限公司、邯郸市建儿乐玩具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楠、李娟、赵振川、陆超、郭云剑、叶惠宗、杨文英、冯卫宾、张丛笑、金晨红、管金鑫。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