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G 0130-2021 T∕CRAAS 1103-2021 T∕CSTE 0161-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
本文件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器、全封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不大于14000W、气候类型为T1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名义制热量不大于14000W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产品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考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移动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风管送风式空调器产品企业标准水平评价。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绿色高效用能产品专业委员会、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