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QI 33-2017 空气净化器气态污染物净化性能分级 第1部分 甲醛
标准编号 T/CAQI 33—2017
中文标题 空气净化器气态污染物净化性能分级 第1部分 甲醛
英文标题 Graduation for gaseous pollutants purifying performance of air cleaner Part 1:Formaldehyde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6日
实施日期 2017年11月13日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器性对气态污染物中甲醛的净化性能分级的术语、定义和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办公室和类似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或以过滤、吸附、催化式为主的复合净化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可穿戴、桌面型以及车载等小型空气净化器; ——专为医院、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主要技术内容 空气净化器性对气态污染物中甲醛的净化性能分级的术语、定义和评定方法。
气态污染物空气净化器的安全和性能要求。
洁净空气量(CADR甲醛 )、累积净化量(CCM甲醛 )、累积净化量(CCM甲醛)、甲醛去除率(?)、噪声的检测测算方法。
气态污染物净化性能分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