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组织能够用于提升其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绩效的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本文件可帮助组织实现对其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整合,达到1+1+1+1>4的效果。这些整合将为组织自身和利益相关方带来价值。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需要提高风险管控效率,集中行使同类职能,加强风险管控赋能的各类集团公司、上市公司、中大型企业等组织。
本文件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改进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整合管理,然而,只有当本文件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组织的整合管理体系中且全部得到满足,组织才能声明自身管理体系符合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