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政务应用视频图像服务成本度量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服务内容、成果要求与服务成本度量标准,包括无人机视频图像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应用的服务要求,以及成果要求和服务度量。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无人机开展的各种政务应用视频图像服务和有关应用场景,包括正射影像、三维模型、基础类全景数据、宗地类全景数据、线性航拍视频、块状航拍视频、高清照片、机动组实时调度视频回传和无人机机库实时调度视频回传共计9项无人机政务应用服务。应用场景包含环境监测与管理、灾害管理与应急响应、城市监测、城市规划与管理、用地监测、农业监测与管理、基础设施监测与维护、合法与合规性检查,以及“百千万工程”无人机资源管理和调度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