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家相关规范为基准,根据上海国际化超大型城市的规划、建设发展要求制定本标准,意在促进标识系统设计创新和技术发展,发挥标识系统的引导与美化作用,促使标识系统的“标准化、人性化、高效化、国际化、系统化”,提升“城市文化”及城市综合服务标准水平。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空间标识系统的新建与既有标识系统的更新,针对标识系统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保养等各个工作阶段,可作为各类标识系统的验收与检验的参考依据。
本标准服务于上海城市建设发展及城市公共环境艺术相关的政府各级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单位、与城市建设发展及城市公共环境艺术相关各类设计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各类从事标识系统设计的公司等主体。
本标准不包含交通标识与专业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