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的技术要求,保障勘察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与改建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工作。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应按建设阶段逐步查明不良地质的分布,规模,成囚及特征,进行工程影响评价,提供地质参数和工程措施建议。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应采用综合勘探和综合分析的方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应本着绕避重大不良地质、防灾减灾、风险可控、经济合理的原则,做好工程地质选线工作。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文明勘察,保障人身与机具安全。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