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AQ 2033-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与 AQ2033-2011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普通型紧急避险设施和防水紧急避险设施的概念(见 3.23.3);
b) 更改了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内容的顺序(见 4.12011 版的 41);
c) 增加了井下避灾路线的标识建设的相关要求(见 4.4);
d) 删除了2011版的 4.6,4.7和4.8;
e) 增加了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的相关要求(见 4.7);
f) 增加了矿山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内容(见 5.2);
g更改了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求(见 5.3,2011 版的 5.3);
h增加了紧急避险设施标识牌的设置要求(见 5.6)
i)更改了避灾确室的技术要求(见 6,2011 版的 6)
i) 更改了救生舱的技术要求(见 7.2011 版的 7)
k) 增加了紧急避险系统维护和管理的相关内容(见 8.1,8.2,8.38.5)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2)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华北科技学院、山西新思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不凯、刘育明、谢旭阳、付士根、司荣军、牟声远、梅国栋、史先锋、魏杰诸衔玉、王者鹏、马斌、曹恒将、赵井清、赵志刚、胡家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 年首次发布为 AQ 2033-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设计、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不含煤系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