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 DL/T669-1999《室外高温作业分级》,与DL/T 669-199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本文件名称“室外高温作业分级”修改为“电力行业高温作业分级”:一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了GB 934-89和GB/T 4200-1997,增加了 GBZ 2.1、GBZ2.2、GBZT188、GBZ/T189.7、GBZ/T189.10、GBZ/T224、GBZT 229.3、DL/T 799.5:在“3 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了原有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湿球黑球温度指数”“高温作业”“职业性中暑”“体力劳动强度指数”“热习服”“热应激反应”和“行动水平”;删除了原有的“测定内容及方法”“室外高温作业分级”、附录 A和附录 B:重新规定了高温作业分级的基本要求、分级依据、分级方法、分级结果和分级管理措施;-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电力行业主要高温工作场所及作业人员”“附录B(资料性)电力行业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和“附录C(资料性)电力行业高温作业分级示例”。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职业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ECTC36)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大唐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丽、巩泉泉、沈雅利、杨晓东、宣逸群、李华亮、闫炎、翟永昌、汪美顺张永、孙成勋、朱宝余、谢连科、徐禄文、马萍、王洪河、王美玲、王栎程、红燕、李红彦、高阳。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L/T669-199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