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了规范输变电工程防灾减灾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 110kV 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工程新建改扩建、灾后重建的防灾减灾设计。
1.0.3输变电工程防灾减灾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特点,综合考虑设计、施工、运行全寿命周期,积极采用具备应用条件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加强预报预警监测、灾害防御、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关键能力建设
1.0.4输变电工程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并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1.05输变电工程防灾减灾设计宜结合系统安全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设计,纳人坚强局部电网的工程以及特殊地区和工程特殊区段应适当采用加强措施。1.0.6 输变电工程防灾减灾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