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35kV~1o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串联补偿工程,士11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调相机工程,通信工程以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工程。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是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应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各级编制、校核和审核人员应在正式的施工图预算书上签字并盖章。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也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个建设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编制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统一编制原则及依据,并负责编制汇总预算书,各编制单位应紧密配合,避免漏项和重复。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