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我国水电水利工程项目高质量发展,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项目建设管理。
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防洪、航运、抗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建设相关程序,对项目策划、设计、实施、竣工验收交付运行和项目后评价等建设全过程实施管理。
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体制。
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