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儿童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安全警示及储运。
本标准适用于 6 岁及以上14 岁及以下儿童,用于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微生物、花粉、飞沫等所佩戴的口罩。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电动送(排风装置的口罩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贝思达(厦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蓝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思迈(青岛)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苏州波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生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日照三奇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建德市朝美日化有限公司、荆州思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友邦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毅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润美纸业(福建)有限公司、浙江珍琦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海斯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卫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福鑫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江苏国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东华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陵申、李桂梅、陈停为、岳卫华、陈、李建全、靳向煜、丁彬、赵瑾瑜、刘基曹军、王向钦、谢敬伟、张建民、向红兵、许洪、戴伟民、李振、曹孟杰、王常申、宫国卓、张晓利、马咏梅.刘太杰、陈绍南、高尚荣、苏鹤群、林焰峰、胡广敏、金利伟、沈明荣、徐辉、林生云、陈敏华、俞飞英、舒坦谢沛吾、刘毅、黄景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