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WS/T 306-2009 《卫生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与WS/T 306-2009相比,
主要为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负责
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
军军医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丽华、张黎黎、冯丹、李顺飞、王珊、王霞、胡建平。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需遵循的基本原则、技术方法以及应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卫生健康领域各类卫生健康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方案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