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 GB 21520-2015《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与 GB 21520-2015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 1章,2015 年版的第 1 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中的“LED 一体化显示终端”“工作状态”“工作状态功率”,更改了术语和定6)义中的“关团状态”“睡眠状态”“能源效率”“关闭状态功率”“睡眠状态功率”,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节能评价值”“高性能显示器”和“标准显示器”(见第 3章,2015 年版的第 3 章);c)增加了缩略语(见第 4 章):
更改了显示器各能效等级要求,增加了 OLED 显示器和 LED 一体化显示终端各能效等级要d求(见 5.1,2015 年版的 4.1);
增加了 OLED 显示器和 LED 一体化显示终端的能效限定值要求(见 5.2);删除了显示器节能评价值技术要求(见 2015 年版的 4.3);
更改了显示器睡眠状态功率限定值要求(见 5.3,2015 年版的 4.4);
6更改了显示器关闭状态功率限定值要求(见 5.4,2015 年版的 4.4);
更改了测试方法(见第 7 章,2015 年版的第 7章)
删除了显示器检验规则(见 2015 年版的第 8 章);
k更改了显示器能源效率、睡眠状态功率和关闭状态功率测试方法,增加了 OLED 显示器和LED 一体机相关测试要求(见附录 A,2015 年版的附录 A):
6更改了显示器显示性能测试方法,增加了高性能 OLED 显示器显示性能测试方法(见附录 B,2015 年版的附录 B);
m) 增加了高性能 LED 一体机显示性能测试方法(见附录 C)。
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于 2008 年首次发布,2015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显示器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能效计算及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屏幕对角线尺寸不小于 40 cm,以交流或直流方式供电,以液晶(LCD)和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为显示方式的平面和曲面的普通 用途和商用显示器。
本文件适用于以交流或直流方式供电,以发光二极管(LED)为显示方式,像素间距大于 0.30 mm且不大于 2.60 mm、最大亮度不大于 3 000 cd/m’的 LED 一体化显示终端。
本文件不适用于:
a) 在电视节目拍摄、制作和播出等环节进行图像评价的专业用途监视器;6双屏显示器;
工业设备用、医疗设备用、电影放映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融合现实(MR)、扩展2)现实(XR)和液晶控制台(KVM/KMM)等专业用途显示器和仅作为配件使用的显示产品;d) 仅支持以电池方式供电的显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