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
——基于场景测试方法和操作测试方法的规划和执行生物特征识别系统性能环境评价的基本要求;
——定义、建立和测量特定条件进行评价的规范,包括对设备的要求;
——建立基准性能的规定,以比较环境参数的影响;
——生物特征识别系统评价规范,包括对测试人群、测试协议、记录数据和测试结果的要求;
——进行全面评价的步骤。
本文件不适用于:
——对于特定的生物特征识别模态,分析参数的确定(已包括在GB/T 29268.3—2012中);
——指定执行漏洞分析的要求,修改环境因素(已包括在ISO/IEC 19792中);
——根据不同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对生物特征识别系统进行分类;
——指定确定环境条件对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硬件部件的功能影响(如腐蚀、电气干扰、破损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