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中央电暖系统的分类、系统架构、技术要求、说明资料、安装与售后服务及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中央电暖系统的设计,集成,识别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范围的中央电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用在家庭中各类房间如卧室、客厅、浴室、书房、厨房等的中央电暖系统;
——用在各类学校如大学,中学和小学等的教室、办公楼、食堂,活动室,图书馆的中央电暖系统;
——用在幼儿园、老年人活动场所.托儿所、医院,特种教育学校等特殊人群集聚场所的中央电暖系统;
——用在办公、厂房、工地和体育场馆等的中央电暖系统。
注:以上用在某些场所的中央电暖系统可能需要附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