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 190-2021 养老机构服务礼仪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礼仪的基本要求、基本礼仪规范、主要岗位服务礼仪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民政厅、金龄健康产业投资(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市民政局、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济南养老服务发展促进会、山东矢量标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卉、宋坤、孔彬、包托娅、张明杰、李丽、尹洪禄、李培英、肖树青、陈越男、李明月、胡贝贝、高文玲、许娟、王丽娟、邵新宇、姜彦竹、蒋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