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JR/T 0021《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的第3部分。JR/T 002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1 部分:公告分类;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2 部分:首次披露;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4 部分:公司治理类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5 部分:权益变动类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6 部分:融资类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7 部分:其他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8 部分:定期报告。
本文件代替JR/T 0021—200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与JR/T 0021—2004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分类标准框架结构调整(见7.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80/SC4)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数据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
公司、中证股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致远速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前、蒋东兴、喻华丽、陈炜、路一、俞志钢、曾颖、赖华贵、李斌、林燕文、
邓彦丰、陈晓玲、陈智斌、费永建、郑斌祥、徐乾、张建庚、刘青青、李昱明、刘彬、汪萌、吴垠、赵伟、
王瑞喆、童程伟、王一菲、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