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提供了海洋底栖动物种群生态修复监测和效果评估的工作程序、现场监测调查和效果评估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开展的海洋底栖动物种群生态修复监测和效果评估工作。
起草人:
温国义、杜明、张琦、刘潇、沙婧婧、刘一霆、李继业、姚海燕、韩龙江、胡发文、张天文、袁一鸣、李海涛、季晓、涂忠
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局东海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渔业发展与资源养护管理总站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