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战时群众所需的日常食品和药品需要,加强食品和药品分配过程中的储备和供应功能,确保战时防护安全和稳定,使人民防空食品储备供应站和药品储备供应站工程设计符合安全、合理、适用、经济等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人民防空食品储备供应站(以下简称食品站)和药品储备供应站(以下简称药品站)工程设计。
食品站和药品站设计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服务于“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设计中应采取相应措施,使食品站和药品站工程建设在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食品站和药品站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