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棉胎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棉胎产品,包括纯棉棉胎和混合棉胎。
本文件代替DB43/T 150—2007《棉胎》。
本文件与DB43/T 150—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范围;
——修改了纯棉棉胎、混合棉胎的定义,增加了网纱、筋纱、面纱、并纱、网目、短纤维含量、研磨率、极差的术语和定义,删除了纤维下脚、一类棉短绒、杂质的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删除按用途分类;
——删除产品规格;
——规格要求净重允差修改为重量偏差率且要求修改为≥-3.0%,尺寸允差修改为尺寸偏差率且要求修改为±2.0%;
——纯棉棉胎等级修改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混合棉胎等级修改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并修改相应的原料要求。
——删除标识部分,增加棉胎使用说明要求;
——删除棉胎感官品质和物理指标及对应的表格,增加技术要求及对应表格;
——纯棉棉胎技术要求增加原料种类、原料品质、纤维含量、马克隆值、网纱网目、包边极差等指标,混合棉胎增加原料种类、原料品质、纤维含量、压缩回弹性能、网纱网目、包边极差等指标;
——修改棉胎对应等级的含杂率要求;修改网纱要求;纱线附着率修改为研磨率并修改对应要求;13 mm 及以下短纤维含量修改为短纤率并修改混合棉胎对应的短纤率要求;
——卫生要求修改为卫生安全要求,具体要求修改为符合GB 18383 规定;
——修改原料、尺寸偏差率、重量偏差率、短纤率含量、网纱、包边、卫生安全要求等项目试验方法;
——增加纤维含量、马克隆值等项目试验方法;
——修改抽样批次定义,抽样方法和数量修改为抽样方案并修改具体内容,删除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结果判定修改为判定并修改具体内容;
——修改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删除附录A、附录B、附录C。
本文件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拓福家纺有限公司、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湖南银华棉织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祚、危李、王建军、郝小军、王国辉、熊海鹰、张曦、谢慧、丁卓雄、瞿健。
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版本发布情况为:
——DB43/ 150—2000、DB43/ 150—2002、DB43/T 15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