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 DB11/T 416 《交通信息广播频道数据格式》的第 1 部分,DB11/T 416已经发布了以下两个部分:
——第1 部分:事件和信息编码;
——第2 部分:基于ALERT-C 的定位参考。
文件代替DB11/T 416.1—2007版相比,除编辑性改动之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交通广播信息”术语定义;(见2007版的3.2)
——增加了“交通数据广播 ”术语定义;(见3.2)
——增加了“潮汐车道已启用” ;(见表7第127项)
——增加了“潮汐车道已停用” ;(见表7第128项)
—— 增加了“尾号(Q)限制通行” ;(见表9第67项)
—— 增加了“有(Q)个充电停车位” ;(见表16第33项)
——增加了“距充电服务站点2公里” ;(见表16第34项)
——增加了“距充电服务站点5公里” ;(见表16第35项)
——增加了“距充电服务站点10公里” ;(见表16第36项)
——增加了“距充电服务站点30公里” ;(见表20第37项)
——增加了“车辆等候排队趋势” ;(见表21第220项至229项)
——增加了“请更换电池”;(见表21第104项)
——增加了“仅用于新能源汽车” ;(见表21第39项)
——增加了“仅用于外地牌照车辆” ;(见表21第32项)
——增加了“使用公交车道”;(见表21第117项)
——增加了“内环方向”;(见表21第216项)
——增加了“外环方向”;(见表21第217项)
——更改了“交通事件 ”术语的内容;(见3.3,2007版3.4)
——更改了“交通事件列表 ”术语的内容;(见3.4,2007版3.3)
—— 更改了“进城方向”信息描述;(见表21第211项,2007版表5第246项)
—— 更改了“出城方向”信息描述;(见表21第215项,2007版表5第250项)
—— 删除了附录A、附录B、附录C。(见2007版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继孚、温慧敏、孙建平、全宇翔、张溪、张晓松、赵祥、姚毅、姚青、雷方舒。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DB11/T 416.1—200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