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247-2022 水情遥测信息传输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水情遥测系统中智能传感器与遥测终端的接口及数据通信协议、测站与中心站之间的数据通信协议。
本文件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新建、改建的江河、湖泊、水库、冰湖、堰塞湖、水电站、灌区及输水工程等各类水文、水资源自动监测系统,亦适用于其他水利监测系统。
本文件是在《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 651-2014)的格式和内容基础上对报文传输标准进行细化,并针对西藏地区的特点提出特殊短报文要求、通讯方式选择建议、畅通率和误码率要求,规定了站码分类,提出各类站点报文示例等。
本文件是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而编制,旨在统一水情监测信息传输格式标准,为全区水利信息遥测数据通信系统建设相关的软硬件设备的通信接口和协议提供指导性标准,适用于各类水情信息采集传感器对传输设备和监测设备,以期西藏地区使用的水情监测设备执行统一的接口及通信协议,使得不同厂家产品应满足互换要求。本标准重在对遥测站与中心站之间的通信协议进行了规定,这也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
本文件所指的监测信息是指各类水文、水资源自动监测系统采集的信息,如降水、流量、水位、流速、地下水、蒸发、墒情、水质、水文气象、图像等要素。本文件未能详尽的其他水利数据采集、传输规约可在本文件规定的框架下扩充。
本文件的编制与发布,将规范、统一指导西藏自治区水情遥测信息传输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为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山洪灾害防治等水利信息化业务提供可靠的支撑与保障。西藏自治区内各级、各类水情遥测系统的设计与建设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本文件实施后,应对西藏自治区内水利信息遥测系统的管理使用单位、设计咨询单位、建设实施单位加大宣贯力度,使得水利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