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571-2021 门楼号牌设置规范
本文件代替DB50/T 571—2014《门楼牌设置规范》,与DB50/T 571—2014相比,除结构性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和“二维码标准”两个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
b) 增加了门楼号牌、门楼号二条术语,修改了标准地名术语(见本版3.1、3.2、3.8,2014年版3.6);
c) 增加了楼幢号、单元号、户号的编号范围和老旧建筑翻建、改扩建房屋建筑和与地面无相连房屋的地下建筑,同一裙楼建多幢楼房,新农村房屋建筑等编号规则(见本版5.1.5、5.1.8、5.2.1、5.3.1、
5.3.4、5.4.6、5.4.11、5.4.14、5.4.15);
d) 增加了门楼牌二维码的颜色和版面的内容,更改了门楼牌的制作工艺、成品门牌的内容(见本版6.3.2.1、6.3.3.1.1、6.3.3.1.2、6.3.3.1.3、6.3.3.1.4、6.4.3.2、6.4.3.4);e) 增加了附录二维码门楼号牌技术应用要求(见附录A)。
本文件由重庆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军、曹龙文、张翔、艾武、谭世伟、康志华、蒋剑峰。
本文件及其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DB50/T 571—2014,2021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