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407-2021 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价、职业病危害管理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与治理。
本文件适用于金属矿和非金属矿中的土砂石矿开采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
本文件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山东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防治研究院、济南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历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瑞、王辉、张海东、张士怀、毕心粼、李静、曲玮、冯斌、于颐光、程咸勇、李丹丹、王琳、郝雪洁、张安然、尹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