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007-202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本文件规定了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的建设。
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协会、芜湖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南市泉鑫气瓶检验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安徽申环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经济开发区交建职业培训学校、合肥力合职业培训学校、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晖职业培训学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为祖、杨敏春、汪青、丁少琴、刘霞、梅景、王东升、谢进、汪澜、吴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