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60-2021 电子信息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碳足迹核算的目标、核算范围、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收集与处理、核算、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电子信息产品碳足迹核算活动。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明基电通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檬、李胡升、查丽、闻洪春、龚勋、曾进重、邱大庆、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