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099-2021 清洁服务通则
本文件规定了清洁服务的分类、服务机构与人员、服务准备、服务实施、服务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构建物设施、设备,公共环境,交通设备、设施,古建文物,工业设备、设施,管道及特定场所的清洁服务。
本文件由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环境物业保洁行业协会、苏州商瑞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仁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太仓市创新保洁有限公司、苏州新日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家家蓝星清洗搬运有限公司、淮安市洁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洁天美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希军、郑启华、黄德明、封黎明、丁占伟、吴秀亚、周伟勇、陈雷、王军、劳伟樑、丁乔华、盛駉、马三剑、谢瑞林、黎俊、程景儒、陈阳、庄勇、赖俊宏、樊国民、孙新艳、李娜、许东强、田建华、张进、唐成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