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2∕T 529-2021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点确定规范
本文件由唐山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唐山市气象局、遵化市气象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气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静、柴瑞、莫楠楠、王爱军、王猛、何慰航、杨宏伟、司方坤、龙强、吴强、李岩。
本文件规定了一般建(构)筑物,民用供电设施,汽车加油(气)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氢氧站(含乙炔站),其他危险、化工企业,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点(以下简称“检测点”)的确定等。
本文件适用于雷电防护设施和防静电设施安全定期检查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