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445-2021 河磨玉分级
本文件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本文件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市珠宝玉石协会、辽宁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鞍山市宝玉石协会、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涛、徐杨、金秀英、王双理、李国都、王吉禹、徐万臣、楚晨、王天宇、关丽莹、罗奇、郭景哲、徐洪亮、王丽欣、杨晓琳、李昀笑。
本文件规定了河磨玉术语和定义、分级规则、分级要求、河磨玉工艺评价、河磨玉的质量以及河磨玉分级证书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然河磨玉原料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