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3∕T 031-2021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件由温州市统计局提出及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温州市统计局、温州市标准化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胜军、高顺岳、韩祖英、虞爱娜、洪勇、金波。
本文件规定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评价的对象与周期、指标体系、指标计算方法、指标权重确定、数据采集及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评价。
注:本文件中“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应运而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概念和经济范畴,是从经营主体角度表述的概念,指由“民”作为经营主体的经济体总称。在外延上包括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农村承包经营户)、集体经济(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以及国有、外商及港澳台商企业中由民间资本或民间人士持有的经济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