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23∕T 8.2-2020 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 第2部分:贫困户识别指标体系
DB5223/T 8《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功能建设规范; ——第2部分:贫困户识别指标体系; ——第3部分:贫困户脱贫退出管理规范; ——第4部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第5部分:项目投标人信用管理规范。 本部分为DB5223/T 8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提出。 本部分由黔西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黔西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龙声卫、余泽漱、刘钦、罗谦、华维、刘迪、陈航宇、段太勋、姜仕松。
DB5223/T 8的本部分规定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贫困户的识别方法、识别指标体系、识别程序、信息采集及信息动态管理。
本部分适用于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贫困户的识别认定。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部分中的“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简称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