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567-2021 基层医疗机构法定肠道传染病病例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医疗机构对法定肠道传染病病例管理的组织管理、基层医疗机构法定肠道传染病病例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散发病例的管理工作,不适用于聚集性或暴发疫情中的病例处置。其他非法定肠道传染病病例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顺市西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阳市修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荷、胡灿、雷明玉、姚光海、黄艳萍、聂炜、王丹、孙洁、袁茂阳、邹志霆、蒋有琴、刘平涛、蒋家立、吴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