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 393—2003《实木地板用材名称标识规范》,与DB33/ 393—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商品用规范名(流通商品名),便于生产、流通与消费;
——调整附录A中部分木材,根据目前用材情况作适度增减;
——增加实木地板及实木复合地板实物标本图片(彩色),提高标准实用性;
——增加主要用材特性简介。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浙江省地板协会、浙江方圆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富得利木业有限公司、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浙江久盛木业有限公司、杭州明成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康辉木业有限公司、浙江龙森木业有限公司、浙江世康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宝丰木业有限公司、浙江大友木业有限公司、杭州富阳中建木业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崇荣、徐漫平、董国平、倪方荣、曹件生、张恩玖、夏叶明、沈建康、胡敏浩、罗柄樟、陈根泉、王志杰、赵学斌、郭飞燕、杨伟明、于海霞、胡杭萍。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 39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