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灾备中心建设和运维的管理过程
本文件适用于部本级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灾备中心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根据《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 20988-200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2011年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灾难恢复指南》(人社信息函[2011]4号)。为规范和引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灾备中心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和灾难的能力,有效防范信息系统的风险,根据《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 20988-2007)和《灾难恢复中心建设与运维管理规范》(GB/T 30285-2013),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灾难恢复指南》,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灾备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