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J 5008-1994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1 总 则
1.0.1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满足民用机场发展规划的需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安全、管理方便、确保油品质量、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节约用地和节约能源。
1.0.2 本规范规定了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在设计、建造时的基本要求。
1.0.3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供油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自然洞或者说人工洞油库、海上平台与使用期少于五年的临时油库。
1.0.5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的建造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 跑道:陆地机场上整备供飞机着陆和起飞用的一块划定的长方形场地。
2.0.2 停止道:在可用起飞滑跑距离末端以外地面上划定的经过整备的长方形地区,使其适合于飞机在放弃起飞时能在它上面停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