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I&C)系统执行A类功能的硬件描述语言可编程器件(HPD)的开发要求,包括:a) 一个涵盖HPD开发各个阶段的专用生命周期,包括需求、设计、实现、验证、集成及确认;b) 诸如维修、生产这类具有计划性和互补性的活动;c) 预开发部件的选择,包括微电子资源(如,空白的FPGA或CPLD)和基于硬件描述语言(HDL)的预开发块(PDB)的选择;d) 遵循简单和确定性原则,重点在于达到A类功能的“无缺陷”执行;e) 对用于设计、实现和验证HPD的工具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安全重要I&C系统执行A类功能的高可靠性HPD的开发活动。本标准不适用于微电子工艺器件或空白集成电路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