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警服材料精梳棉涤、涤棉莱赛尔斜纹布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警服材料精梳棉涤、涤棉莱赛尔斜纹布的生产、检验、验收与订购。
本文件代替 GA 573-2009《警服材料精梳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与 GA 573一2009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分类一章(见第4章)
b)增加了聚酷纤维横面形态破强力后外观平度弯曲长度芯吸高度、蒸发速率白度值、盖性能指标(见 5.4);
删除了缝损伤率水分扩时间水分干率指标(见2009 年版的 4.4)d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 2009 年版的第 3 )
更改了全幅宽、密度、纤维含量、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强力、总折痕回复角、水洗尺寸变化率、干热尺寸变化率指标(见5.4,2009 年版的 4.4)
更改了耐光色牢度指标(见552009 年版的44)0
更改了安全性要求指标(见 5.6,2009 年版的 4.6)
6)更改了外观质量要求(见5.7,2009 年版的 47)
i除了附录 A。
本文件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州市君豪纺织品有限公司山东沃源新型面料股份有限公司织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英贤、吴爽、李蓝洁、许文君、陈作芳、耿彩花。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 573-2005;
GA 57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