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疑似毒品样品中AB-CHMINACA(N-(1-氨甲酰基-2-甲基丙基)-1-(环己基甲基)吲唑-3-甲酰胺)、AB-FUBINACA(N-(1-氨甲酰基-2-甲基丙基)-1-(4-氟苄基)吲唑-3-甲酰胺)、AB-PINACA(N-(1-氨甲酰基-2-甲基丙基)-1-戊基吲唑-3-甲酰胺)的液相色谱-质谱(LC-MS)定性检验方法和液相色谱(LC)定量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疑似毒品样品中AB-CHMINACA、AB-FUBINACA、AB-PINACA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