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平疫切换、运行和管理。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编写和解释。
1.0.1 为应对综合医院病区短期收治隔离患者治疗工作,提升浙江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指导各地做好综合医院病区平疫切换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新建综合医院短期收治隔离患者而进行病区平疫切换的建设,不适用于传染病楼建设。
1.0.3 综合医院病区平疫切换建设的二种运行模式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 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现行法规、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