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5 号)有关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要求,全面推行通用化、模数
化、标准化设计方式,切实实现装配式建筑“少规格、多组合”的标准化设计目标,逐步构建装配式混凝土居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全面提高建筑品质,有效降低建造成本,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水平,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建筑标准化设计;5. 结构系统标准化设计;6. 外围护系统标准化设计;7. 设备与管线系统标准化设计;8. 内装系统标准化设计。
本导则主要用于指导帮助建设、设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装配式混凝土居住建筑标准化设计。
本导则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