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镇公共厕所无障碍设计导则
为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落实《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调研,总结工程实践,参照国内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有:编制依据、术语和设置要求。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