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
一、《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标〔2015〕34 号),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编制和确定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投标报价、企业定额和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施工机械包括以下十二个类别: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其他机械。
四、本定额施工机械每台班工作时间执行8 小时工作制。
五、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折旧费、检修费(大修理费)、维护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税费)等七项费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