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
一、基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以下简称“计算细则”)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装配式木结构等民用建筑装配率计算(工业建筑可参照执行)。
(二)一般规定
1.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是我市评价装配式建筑的唯一定量指标。
2.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单元;
(4)单体建筑各结构单元存在不同结构体系(类型)时,可按单一结构体系(类型)计算出各结构单元的装配率,再根据各结构单元地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其中,各结构单元应同时满足装配式建筑各评价项的最低分值要求。